城市规划管理交流3月11日
答:调控规
问题2请教,土地违法行为规划鉴定表长什么样子的?是在土地利用规划图上标注一下吗?
这个是土地管理部门的事情。
问题3: 出要点的时候 国土局转过坐标的红线跟控规的红线有一定位移 大小面积都没有变化 你们一般用哪个红线出要点?
答:控规,看你们一般用那个作基准。
一般是让国土局提供规划局要求的坐标系的地形图。
问题4:女儿墙高度问题
我问过住建审图中心,不低于1.2M是上人屋顶的要求,不上人的对高度没有要求。
规划方案大多标注的是楼面标高 女儿墙很高的 明显严重影响日照分析 可以看日照报告里标注的计算高度 来限制建筑方案。
还是女儿墙的问题,
开发商肯定是利益至上,相关指标肯定会用足。
如果他愿意牺牲建筑面积多建点女儿墙这样的建筑,
作为规划部门,只要不违反规定,不影响日照,他愿意设多高,我们也管不了。
女儿墙在建筑上的主要作用,就是为了做好防水收头,也就是常说的女儿墙泛水。一般屋面,找坡、保温、隔热、防水等做完了,约250mm厚, 再考虑防水层端部卷起250mm高,女儿墙总共做500mm高(二十一世纪做法一般600、700mm高)。女儿墙高度规范中,对这一高度在不同地方有不 同要求,一般都是限制高度;毕竟,这是属于非结构构件,在地震时也是不安全因素。至于其他的高度说法,比如:不低于1200mm,都是把女儿墙当作安全防 护考虑了,是背离本意的做法。要考虑安全,完全可以在600高女儿墙上再做600高栏杆作为防护。
问题5: 因规划道路拓宽,致使房屋需要拆除的,对拆除的房屋是否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补偿。如果老百姓不同意怎么办?
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征收责任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
问题6: 高层建筑,无室外消防供水设施,规划审批让建了,规划负什么责任?拜托!图是我们审批,我们有什么责任。
答:没责任,消防的事情。这个规划法规没关系,如果开过会审会,消防也参加了,规划更没问题了
消防设施的问题,规划局不要负责的。
问题:7:《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怎么发放?
答:乡村许可证每个地方都不一样,特别是跨省的。
浙江:也只能是乡村四项建设才核发的,村民住宅、村属工业厂房、村公共设施和村集中住宅,其他的一般不发。先是有规划,符合乡村庄规划,基本四至、建设基本内容,村委同意意见,国土初步意见,报规划主管部门,申请用地证;再到国土办用地手续;再有方案等,经公示无意见,再报规划工程证,公示,核发;
新疆:我们的乡村规划许可证上注明了是集体土地上使用的。
湖北:乡、村庄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按城市的模式走,两证一书。
问题8: 建设道路,办选址意见书,其拟选址范围中含其他单位五年前通过出让获得的土地,该部分土地五年前办理了用地规划许可及土地证,那么现在可以办理选址吗?
答:不行,必须先变更土地所有权
这种情况一般为政府主导,会有拆迁部门去谈的。先出选址。应该没有问题。选址是说建设符合要求,还没涉及到具体建设。
问题9::从一层进负一层的车道,计容吗?
回复一:如果不是专用道就是普通地下室的通道,按照地下室出入口计算,看用一下地区的规定
问题10:建筑图纸需呀有资质的单位出才行,是哪里规定的?
回复一: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问题11:一项目总建筑面积增加了,但计容面积没增加,主杂是增加了地下层,这没什么问题吧?
回复一:从用地强度上讲没有问题
从规划方案审批和工程许可规划角度需要重新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