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二次装饰装修工程 如何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原件填写须全面,真实,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申报时间;复印件3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应提供经市、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提交产权单位同意二次装饰装修书面认可文件,涉及其他产权单位的公用部分的,应提交其他产权单位所有人签字的书面认可文件。(原件1份)
(3)承诺书1、2(原件各一份,承诺书2复印件2份)
(4)第一种情形:属于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或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许可事项范围内的,提供规划部门的核准文件;(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第二种情形:不属于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及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许可事项范围内的,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装改工程没有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结构的认定意见(详见附录C-1的示范文本)。
(5)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包含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监理酬金)、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等关键内容的页面)。
(6)属于承诺书1中按照工程造价确定直接发包的项目,需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和编制单位签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及监理酬金审核文件;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由专业审计局确定。(原件一份,工程造价及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应由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并加盖编织单位公章)
(7)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2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8)项目第一次报建的,提交计划立项批文或财政部门关于建设资金安排的批文。(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9)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方式告知单》。(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10)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1份,材料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2、应急工程办理《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
(1)《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原件填写须全面,真实,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申报时间;复印件3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承诺书1、2(原件各一份,承诺书2复印件2份)
(3)市政府会议纪要或经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该工程为应急工程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4)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包含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监理酬金)、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部分页面)。
(5)属于承诺书1中按照工程造价确定直接发包的项目,需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和编制单位签章确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及监理酬金审核文件;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造价由专业审计局确定。 (原件一份,工程造价及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应由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并加盖编织单位公章)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2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7)项目第一次报建的,提交计划立项批文或财政部门关于建设资金安排的批文。(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8)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方式告知单》。(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9)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1份,材料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证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