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日报:“负面清单”适用于城市规划吗 (转)

admin9年前城市规划论文2335

这个文章来自昨天的规划日报,请同行们关注公众号 国匠城 最近在和工商部门谈非商业用房作为经营场所的问题,大家可以翻翻规划博客前面的几个文章,规划和国土的用途管制面临前所未有的否定,所以看到负面清单话题,不得不转一下。

 

【城事】张兵:负面清单

微信阅读榜第8条,城PLUS,中规院深圳分院

 

最近在几个场合都听到,某某规划采取了“负面清单”的方法,来提出规划管理的要求。这样的规划思路似乎换了个角度,新颖是当然的。不出意外的话,规划师应是受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思路的启发。

上海自贸区努力先行先试,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金融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为市场提供“负面清单”。

凡是没有规定不能做的都可以做,“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以此来释放制度改革的红利,把上海自贸区搭建成为“制度高地”。

从管理思维上看,“负面清单”的方法上是守底线的思维方式,好让市场的活力得以充分发挥。不过这种逻辑真适用于城市规划吗?

作为一种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规划师在市场、政府、社会三者之间寻求捍卫城市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途径,有时要用管控的手段,有时要用鼓励和引导的办法,在全过程中艺术地进行干预。

显然,城市规划不是一个单向度的工作,用开列“负面清单”的方式定规划的要求,看似简捷,但很容易低估了社会、经济、政治过程的复杂性。

结合实践看,城市规划工作的重要价值之一就是对城市发展做出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的把握。在总体规划中这种特性表现得尤为突出。

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总体规划等于陈述了一系列“不能做什么”,如果这个规划没有讲清楚“应该做什么”,那么就等于忽略了战略目标和相应的引导。这样做会不会降低了城市规划工作的价值呢?

倘若是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层面,“负面清单”的方式是不是就适用呢?

先来看看我们控规所借鉴的美国“区划法”,它用警察权来协调相邻土地地主的权益,防止以邻为壑的坏事发生。

我们的控规最初也是学着给出一系列指标,后来发现防止以邻为壑的坏事发生固然重要,但我们还要促进城市空间的美化,所以诸如城市设计一类的方法也融合进去,这是我们中国规划界对规划技术的贡献。

控规层面若用“负面清单”的方式,不仅不是进步,反倒后退了。

一个地方的控制性要求如果明确“没有规定不能做的都可以做”,那么客观上对制定“规划依据”的要求就一定会非常苛刻了。

从目前编制控规的人员构成和工作流程看,我们规划队伍恐怕还没有做好准备。即便认真行事,一旦挂一漏万,那就难免将规划管理部门置于窘境,这对当下的规划行业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无论采取控制的还是引导的措施,城市规划的核心任务是“营造”美好的城市。“营造”就意味着人类要将主观的构想付诸实际。而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的做法,让市场在超出管理者思维边界之外充分活跃起来,但这个试验目前仅在一时一地。

这个管理原理对城镇发展而言并不适用。

回想这些年来,活跃的传媒为我们输送一个又一个新鲜的话题,尽管大部分昙花一现,但还是多多少少影响了规划师的思考方式,我们都身在其中,谁也没法摆脱。

新鲜的说法启发了我们的思路,但真要用到规划工作中,恐怕总还需要一个辨识甄别的过程吧。

本文转自中规院深圳分院30周年院庆系列丛书《城事论道》的主题笔谈部分。

相关文章

试论以人居环境学的系统思维实践景观设计

试论以人居环境学的系统思维实践景观设计 论文关键词:人居环境学;景观设计;系统。 论文摘要:人居环境是人类与自然之间发生联系和作用的中介,人的生产生活以及具体的人居环境建设活动都离不开更为广阔...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产权之争背后的博弈(转)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学龄前儿童的迅速增加,公办园的大部分关闭或转制,以及优质民办园“入园难”、“入园贵”等种种因素,使具备公益 性、普惠性特征的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以下简称“小区配套园”)成...

浅谈“绿色学校”规划设计(转)

浅谈“绿色学校”规划设计 摘要:以沈阳建筑大学为实例,介绍了“绿色学校”概念,阐述了从景观生态学和历史传承两个方面出发打造具有浓郁学府氛围和人文环境的“绿色学校”,提出了校园规划构思。  ...

对深圳城市规划特点和未来走向的认识

对深圳城市规划特点和未来走向的认识——写在深圳特区成立20 周年之际 作者:王富海 李贵才 【摘要】深圳的城市规划20 年来, 在城市高速发展和建设机制市场化的双重推动下, 呈现出思想解放、行政主...

浅谈步行街(区)的规划设计(转)

浅谈步行街(区)的规划设计(转) 现代城市设计比较偏重形体艺术和人的知觉心理,其要素包括:建筑形态及其组合,土地使用、开敞空间、步行街(区)、使用活动、交通与停车、保护与改造、 标志等。其中开敞...

美国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美国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 在美国,联邦、州和地方等各级政府都采用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模式,各级政府的规划活动都深深地扎根于这一政治体系之中。三权分立的运作机制,不仅把美国城市规划中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