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就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6大基本原则
避免盲目建设 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征求意见稿,确定了6大基本原则。
1.转变方式。通过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综合措施,实现由传统“快排”的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方式转向由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与景观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可持续排水系统建设方式的转变。
2.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各地自然条件、水资源状况、设施现状能力、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等因素,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做到因地制宜、因水制宜、有的放矢,避免盲目建设。
3.规划引领。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中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突出城市规划的引导调控作用,切实提高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
4.生态优先。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净化和利用,促进城市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5.分类实施。充分发挥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湖水系等建设项目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新城建设严格遵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黑臭水体整治、雨污分流改造及合流制溢流污染控制等任务充分联动,有序推进既有建成区海绵城市改造。
6.社会参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控引导作用,完善政策支持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建设目标
年底前 长春城市内涝积水点基本得到解决
2016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编制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制定与当地财政相适应的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建设计划。全省海绵城市试点建 设全面开展,白城市完成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年度建设任务,长春、吉林、松原、通化、延吉等城市先行先试建设取得成效,城市内涝积水点基本得到解决,建设区域 实现径流控制率达70%以上。到2020年,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技术及规范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 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重点任务
自行车道、人行道 优先采用渗透性铺装材料
征求意见稿,提出6项重点任务。
合理确定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
结合城市开发区域或项目特点,合理确定城市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实施策略、原则、重点实施区域、主要方式和规模。通过运用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 设,强化对城市径流雨水的排放控制与管理,从而实现缓解城市内涝、从源头削减径流污染、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改善城市景观环境等多重目标,为城市构建可持 续、健康的水循环系统。
禁止填湖造地
推进城市江河湖泊生态化治理,禁止填湖造地、截弯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建设行为,护岸护坡采用生态措施,修复河滩及滨水带生态功 能,合理设置人工湿地、生态浮岛等生态修复措施,有条件的城市要恢复已填埋的河道,强化水系沟通,对城市水系进行水质净化、流速缓滞,充分考虑河湖水体的 水量和水位需求,保证城市防洪排涝需要的过水流量和调蓄库容。
城市公园绿地应增强雨水渗透吸纳能力
优化城市公园、绿地与广场建设,增强雨水渗透吸纳能力。实施公园景区、街头绿地、游园和道路等改造提升工程,增加适合北方城市的乔灌木栽植量, 丰富植物配置,完善景观设置,可采取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等多种低影响开发技术,要注意低影 响开发雨水系统与景观的结合,考虑满足人的活动需求,在满足景观要求的同时,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提高雨水渗透能力,增加雨水调蓄、净化功能,最大限度 的削减地表径流峰值和流量,并对雨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实施山体公园建设,大力开展植树绿化,丰富山体植被,并依托山体地势合理设置雨水收集、拦蓄及利用设施。城市公园、绿地与广场要结合周边水系、 道路、市政设施等,统筹开展竖向设计,在消纳自身雨水径流的同时,要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既有公园、绿地和广 场,要有计划地按照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建设要求,实施海绵化改造。
路幅超过70米的新建道路两侧要配套建设雨水收集设施
改善城市道路排水,有效削减雨水径流。要转变传统的道路建设理念,统筹规划设计符合低影响开发技术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 统,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新建道路应结合 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下凹式绿地、植草沟排水。自行车道、人行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车辆通过路段,优先采 用渗透性铺装材料。道路红线外绿地空间规模较大时,可结合周边地块条件设置雨水湿地、雨水塘等雨水调节设施,集中消纳道路及部分周边地块雨水径流,控制径 流污染。路幅超过70米的新建道路两侧要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净化、利用设施。
保障性住房要率先践行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理念
建设建筑与小区海绵体,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结合绿色建筑建设,在新建公共建筑和小区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既有建筑与小区可结合 实际情况对建筑与小区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等实施低影响开发改造,改造应遵循施工简便、设置灵活、维护简单、经济高效的原则。在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 场应采用透水性铺装,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结合小区绿化和景观水体,建设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和蓄水池,雨时发挥调蓄、旱时发挥绿化灌溉功能。通过低影 响开发雨水系统收集的雨水,可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等。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以及机关、学校、医院、 文化体育场馆、交通场站和商业综合体等各类大型公共项目建设,要率先践行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理念。
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
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能力。在城市新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既要注重绿色生态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强就地吸纳雨水能力,也要加强 城市排水管网、排涝泵站、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和排水能力。要按照已批准的城市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加快推进老城区雨污分流管网 改造和城区易涝点的整治,加强加快建设和改造河流沿岸截流干管,同时解决城市黑臭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