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交流3月2日
1、林地不是建设用地,所以不可以。
问题2:历史文化街区中的房屋修缮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么?
1、修缮不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外部装饰需要批,就是外立面改造。审批比较麻烦,产权不全问题,技术规范问题,图纸审核。
2、《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问题3: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许可的审批时限是多少?
1、资料齐全,法定20工作日,一般办事为3个工作日,技术审查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的。
问题4:集体用地可建厂吗?
如果是可以使用集体用地的单位是建设单位,那么可以按照乡村规划核发乡村许可证程序办理。
问题5:乡镇已出让的一幅商住地块,约4万平方米,开发建设了一期洋房,现开发商认为:建设小区形式不适合乡镇,要求建设低层住宅,(调整方案已通过规委审议),根据国土有关条例,开发强度达百分之25以上可分割转让,申请地块按80平方米左右一块块分割转让,说国土部门要求规划部门出具规划条件就可以分割。规划部门能对分割的一幅幅地块出条件吗?有依据吗
1、可以出个同意分割的意见,并要求其分割后需满足原规划设计条件的控制要求;不针对每个小地块出条件。大宗地,规划已出过条件,也应该办理了用地规划,许可程序已完结。至于大宗地的产权划分应该不属于规划局管了。至于小块地要卖出去,要出具规划条件可以,先让新受让人作为主体去发改立项,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