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用地功能改变,四位局长的吐槽
规划局局长:按照总规控规,几条路两侧用地的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上的临路建筑都改变了用途,改为商业了,执法局为什么不查处?国土局为什么不查处?
国土局局长:这个问题太普遍了,没有办法查处,建议对哪些近期不改造的用地,直接按照商业用地土地的标准来收费,对涉及近期改造的,建议政府收回。此外,国土用途的改变,首先是建筑用途的改变,让执法局先违法查处一下。
执法局局长:这个问题主要要怪工商局,怎么能把审批为车间、住宅的建筑办理商业营业执照呢?
工商局局长:我们工商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只要简单审查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是非住宅就可以了,而且现在上级部门要求放宽这个审查内容,只要提供租赁合同就可以了,就是说,即使是这个是住宅,只要经营者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就可以了,我们不要审查这个合同涉及的房产是什么性质的,或者这个建筑是不是未批先建。
如果要我们配合,建议执法局发现违法行为后,通知我局吊销他们的营业执照。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