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中规划技术服务费的问题
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部分地区叫做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费)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中介机构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和不盈利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协议(合同),利用城乡规划专业信息和专业知识,向委托方提供规划论证、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规划咨询、工程测量等服务时向委托方收取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如下:
1、城市规划技术论证:提供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论证服务及《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书》、《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各一式两份。
2、日照分析:提供建设项目咨询日照分析、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审批阶段日照分析服务及《日照分析报告书》一式两份。
3、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按国家《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要求,提供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交通现状调查、现状分析、交通模型与需求预测、交通影响评价等服务,出具《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4、工程竣工测量、市政工程测量。 建筑物定点放线。
5、规划咨询。
大家仔细想想这些东西落实到实处了么?有几个问题大家回答一下:
1、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是由来收取?
应该是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比如山东是出台了一个《山东省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必须要取得《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方可开展规划技术服务。也有部分地方,直接就是按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比如规划设计公司。而大部分地区都是规划局下属单位,比如规划编研中心这类机构,甚至是一些完全不具备技术力量的咨询服务公司所承担,服务内容也是非常少,不要说日照分析、交评、测绘、选址论证,就是简单的验线、复验都难以实施。因此出现了某规划局只收费不提供服务,两年间强收2000多万元的情况。
不提供这些服务,规划局如何作出正确可靠的规划许可呢?城市能规划好么?
2、规划编制单位是否有能力做规划技术服务,愿意做这个业务么?
各省都对规划技术服务费做了最高限价,编制单位对这个价格认可么?部分地区已经放开,不再指导限价。比如山东青岛。安徽也有明文规定。
3、规划技术服务费要取消么?
山东德州取消这个收费了。政府层面基本不了解规划管理工作的技术问题,在减免收费的大氛围下,要求取消相关费用。
个人理解是应该不允许规划局及其下机构(不包括有资质的)收。北方部分省份已经要求技术外包。但是很多省份基本都找不到愿意做外包服务的单位。
4、规划技术服务今后怎么办?
首先是不允许规划局收,放弃指导价,培育规划咨询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