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交流12月25日上午

admin9年前城市规划管理1241

问题一:关于国土部门的文件关于用地指标的说明,规划部门接收不到,规划部门该如何处理呢?

回复一:这个是文件传达的问题,而且这些都在网上公布,可以找到,规划局不学习不进步是不行的,你进到规划局业务交流群就好了。此外,这些文件的执行问题,你可以向市局或是省厅咨询如何执行,就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是,多数不执行国土的指标体系,省厅和国土厅对接后,觉得他们的指标体系有失偏颇,没有什么依据,甚至是拍脑袋决定的,而且指标按产业来确定,本来和规划用地分类和招拍挂制度结合下来有逻辑问题。

问题二:规划证发的是办公楼,结果却建成了厂房,这个属于什么性质?

回复一:属于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违法行为

 

问题三: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后改变性质,规划部门是否还有权管理?

例:有个地下车库,项目已经验收完毕,现在开发商改为地下商业了。

回复一:竣工规划核实完毕后,本次规划行政许可的效力就终止了,再管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支持。

回复二:各部门应该联合管理,问题是其他相关部门,比如工商、税务、消防的消防行政许可,必须符合房产证上载明的用途,擅自改变用途的,其他部门不能进行开业登记、税务登记等等,如此才可以制止擅自改变成商业用途。

国土和规划执法部门都要去查处,多地的规划执法部门是城管或是行政执法局了。

 

问题四:总平面图上的每栋楼的建筑面积  和施工图平立刨上的建筑说明中的面积是不是应该一样?

回复一:不一样,施工图更加详细,面积计算更准确,应当以施工图为准。

 

问题五:镇区一地块,已成交,但规划条件里容积率下限过高,开发商方案做不到,申请降低容积率下限。按照程序,应组织专家论证,报政府同意后再办理。可现在国土部门说,调低容积率不需要走专家论证程序,可直接办理!我们现在很犹豫,想走容积率调整程序,可领导让按照国土部门的说法来办?

回复一:你这个件,从技术上说,容积率下限从1.8调回1.0不违反大正方针政策,可以调,就是程序要走到位。国土的书面意见可作为可以调整的依据之一。剩下就是请示市政府、专家论证、公示、抄报国土局。这个程序走一道,第一是让开发商知道,容积率不是想调就能调,第二程序完备对单位和经办人是一种保护。

应该按照《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执行。

 

问题六:已办理抵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否变更面积?

回复一:根据地区不一样,某些的规划证有有效期,且时间较短,无法抵押。

请参考广州市的规划许可程序方面的规定,比较合理,要求在施工许可后不能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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