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能
2、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负责对本市区域范围内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对受监工程的主要原材料及商品砼、预制构件、主体结构、主要使用功能进行随机实体质量抽检;
3、办理本市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办理外地检测机构、建筑节能材料和砼预制构件的进市备案;
4、负责对施工、监理、检测、商品砼、砼预制构件等企业质保体系的运行情况及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对参建各方不良行为的收集、上报;
5、负责本市及进市检测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判读,对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进行对比试验,对检测报告中不合格的试件、试块进行专项检查、全程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对本市检测机构资质申报、变更、升级的初审、年检工作;
6、负责本市及进市监理单位及人员的日常动态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完成对本市监理单位资质申报、变更、升级的初审、年检工作;
7、会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创优目标工程实施跟踪监督管理,参与推荐、评选工作;
8、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公布工程质量信息;
9、负责落实工程质量取样见证工作和施工单位质量员的年检工作;
10、负责组织或协助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有关工程质量问题。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