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交流10月27日上午
回复1:是否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规,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对静态交通的影响及停车位的要求。
回复2:程序: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改变功能设计方案----规划部门初步审核---征求消防、文化、交警等部门出意见给建设单位----修改调整后---进行公示阶段---公示到期后无异议---出具决定书
没有规划部门把关审批环节,应该由工商、消防等部门查验土地证和房产证。但是实际工作中这些部门会将相关矛盾推到规划局,具体还是看地方上的协调和办事流程。
2、 商住比计算中:公建部分,比如配建的物业、社区、托幼、水泵房、换热站之类的算到商业中吗?
回复:关于会所等公共配套的权属问题,不取决于发改立项和规划的定性,而且取决于建筑物是否列入公摊,是否计容。如果没有计容,也没有列入公摊,就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是由开发单位保留产权,可以销售。
小区内建筑物产权只有四种,一种是业主专有,第二种是全体业主公有,第三种是开发单位自持,第四种是政府所有。
具体看地方规定吧,规划博客前面有介绍杭州、北京、成都、贵州、江苏等地的做法,都很详细!
3、 在离村庄3公里外有一块废弃的工厂,现在有企业从村上手里把用地承包过来,用原有的厂房建设一个油脂厂,现申请办理选址意见。如何办理?
回复1:给企业办理。
企业和村委会有合同。
回复2:只出个初审意见,按照规范来就行了。
不用选址,不是自己土地,不在划拨用地目录。
规划局首先要做的是核对是否在规划区范围内,是否符合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