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交流10月27日下午
回复:1、一般情况下,出于维稳需要,就调整方案,补办手续了。
2、执法局出个处罚意见那就补。
3、属于计算上的问题,方案本身没有变化的,可以设计院出个说明就行了设计院出变更,做个说明,就按竣工测量报告面积 做竣工核实了。
问题:请问下有没有国有土地协议出让的说法?如果有,如果办理规划手续?
回复:协议出让和土地招拍挂就两种方式,都是出让;有协议出让的方式,也会有出让合同作为依据。
追问:依据控规出规划条件,然后签出让合同,办理用地许可证?
回复:是,它只是出让方式不同,那也是建设单位和国土部门的事情,我们还按我们的程序走。
问题: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审查相关材料采用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相关依据是什么?
回复:是规划部门办理的手续应该是实质审查,不是规划部门办理的手续是形式审查吧
这个问题值得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