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规划与城市管理的衔接问题(转)
现象1 自家有店铺,咋还要占道?
店主:这是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以增加销量
占道经营,商家得利,行人却不乐意。商家占了便道,行人就得走到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上拥挤了,非机动车就会挤上了机动车道,这就造成了安全隐患。
现象2 紧挨菜市场,咋还要占道?
管理方:市场摊位已满,想进也进不了
旁边就是菜市场,为啥门口还摆着摊占道?市场门口就有很多摊贩摆摊占道,特别影响交通。
有市民停下骑着的电动车或开着的轿车,在门口的摊点买东西,他们说看到想买的东西,都不用费劲存车,支住车买东西,很方便。
现象3 小吃摊聚集路口占道为哪般?
摊主:进店不赚钱,路口聚集人气旺
小吃摊赚了钱,在附近经营饭店的店主却特别堵心,他们说,遇到城管严查,小吃摊都不出来的时候,店里的生意特别好,遇到小吃摊都出来的时候,他们中有的店每天能少五六十名顾客,营业额也会少千余元。
街头小吃摊、烧烤摊,历来有人待见有人厌烦,但市民的意见是,规划时,在各个生活片区中选择空地划定为小吃一条街,把小商贩集中起来,帮他们办手续,想吃的时候不用走太远的路,也不会产生噪音、油烟等影响居民。
学者建议
市容建设与城市规划应该更好结合
市容建设与城市规划没有更好地结合在一起,导致了现在这种小商小贩无序摆摊设点的现象特别多。
还有,目前城管执法手段相对比较单一,都在宣传要文明执法,但在实际操作中,依靠的是单一的行政罚没或驱赶,加上执法程序的透明公开度及公平度不够,更加增加了城管与小贩间的对立态度。从小贩角度来说,他们这种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制造了很多麻烦,不管是影响交通,还是影响市容,但是单独依靠目前的手段是治标不治本。
他建议,在主要路段,交通枢纽严格执法,绝对不允许任何人摆摊,在各自城区,人口密集的地方,可以按时间按地段,划出一定区域,给摊贩相对宽松的环境,一方面管理,一方面提供服务,比如帮忙寻找摆摊地点,帮忙办手续,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可能会更好地改善目前城管与商贩间的关系,在大众能够接纳的合理范围之内找到一个和谐相处的平衡点。
城管执法者要把自己当成解决家事的“家长”
我国关于占道摆摊的各项规定既是健全的,又是明确的,就是绝对禁止和坚决取缔占道摆摊。
但是,市场经济的发达,人们的经济意识日益高涨,商品交易十分普遍。这种市场大潮往往席卷着“城管执法”,使城管执法面临着火爆市场带来的情与理、理与法、法与情之间的交错现象。在这种活生生的现实面前,有关城管规定应当是人们市场行为对与错的基本评判标准,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是评价对错、解决纠纷的“公认判官”。
占道经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是摊贩们的经营意识远远大于规则意识,赚钱观念不当蜕变为敛财行为。敛财行为又把市场规则、市场道德、市场公平远远地抛于脑后,有的人得理不让人,更有的人得以小理而耍泼扬大威。有的人甚至见利忘义,无视一切道德和规则,敢冒市场天下之大不韪,做出违逆基本社会规范的行为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城管执法人员讲究一点执法技巧,采用一些巧妙方法,艺术性地释放出城管规定的正能量,把规定和现实联系起来执法,摒弃掉作风粗暴等一些戾气,就会多一些相互理解,少一些怒气冲冠;多一些和解无事,少一些气急败坏;多一些互帮互利,少一些“你拆台我拆台大家都倒台”。
城管与摊贩之间的关系之所以会剑拔弩张,是因为他们站在对立面,其实城管应该把摊贩们当做自己的家人,是“家人”中的老大爷、老大娘,以及没有工作甚至是没有出息的孩子们。城管执法应该具有处理家事的基本理念和方法,对不守规矩的家人可以很生气,不能很憎恨;可以骂他们,但绝不能打他们;可以对他们采取约束措施,但不能不理解他们。对他们采取措施,更应当严格依据城管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个家法来进行。
同时,作为城管执法所属的城市主管部门,要在活跃的市场发展、亢奋的市场主体、有序的市场经济以及美好的市场环境中探索、创新出城市管理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格局,找出各方面共存的契合点和各方面共赢的契合点,既让我们的城市活起来,也让我们的城市火起来,更让我们的城市美起来!
从城市规划角度来讲,应当科学规划市场用地,商业用地,解决好用地与道路的关系,通过城市更新将临路商业合理改造或是取缔,通过合理规模化,宜分散布点,不宜大集聚,宜采用内街形式,将销售、仓储、批发、零售、物流等环节进行融合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