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解读
14:28陈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山东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耿庆海,向各位介绍2015年7月8日印发的《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14:29陈强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
首先,请耿庆海副厅长介绍我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
14:31耿庆海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首先,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注、关心和支持我省城乡规划的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就《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鲁发【2015】7号)(以下简称《意见》)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落实措施,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14:32耿庆海
一、《意见》起草背景
城乡规划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政府引导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龙头,是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证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手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省各地坚持高起点规划,不断创新规划理念,完善规划程序,加强规划管控,科学指导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引导调控作用不断增强。
14:38耿庆海
一是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完成了山东半岛城市群总体规划、济南都市圈规划、黄河三角洲城镇发展规划、鲁南地区城镇发展规划等区域性、战略性规划编制,为咱们省“一群、一带、双核六区”城镇化格局打下良好基础;一群是山东半岛城市群,咱们山东半岛城市群在全国的城市群当中还是很有地位的。全国像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北京为龙头的京津唐或者叫京津冀城市群、广州(包括深圳、香港)珠三角城市群,这是排在前面的三大城市群。就人口的集聚、经济总量来看,山东省的半岛城市群就列在这三大城市群之后,居第四位。
14:41耿庆海
一带,主要是指鲁南城镇带。东起日照出海口,包括临沂、枣庄、济宁、菏泽,整个的山东南部这是个城镇带。
双核六区,双核是济南和青岛两个城市核心。六区是我们分为6个城镇密集区,有济淄泰莱德聊,济南城镇圈、青潍城镇密集区、烟威城镇密集区、东滨城镇密集区、临日城镇密集区、济宁枣庄菏泽,这六个大的城镇密集区。
14:42耿庆海
咱们省的城镇格局应该说比较好,就所有的城镇而言,基本完成城镇总体规划编制,目前省政府已审批91个城市总体规划,全省1184个乡镇总体规划和5万个村庄规划已编制完成。
14:39耿庆海
二是法规制度日趋完善。我省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3项地方性法规和3项省政府规章,制定了关于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范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管理、加强停车场设置和停车位配建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依法规划、科学管理提供依据和遵循。
14:43耿庆海
三是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深入推行“阳光规划”和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对各类法定规划、重要建设项目进行集体审议,严格批前和批后公示,确保规划审批公开透明;深入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向17个设区市、52个县(市)派驻了60名城乡规划督察员,有效预防和制止违反城乡规划各类行为。规划管理机构逐步完善,全省103个市县中有71个市县设立了规划局,其中17个设区市均设立规划局。
14:44耿庆海
去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工作时指出:“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去年底,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座谈会,张高丽副总理要求:“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更好地发挥对城市建设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都对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姜异康书记在今年6月份召开的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规划设计的水准决定我们工作的整体水平,要坚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郭树清省长多次要求:“完善规划许可和修编程序,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一系列会议文件要求,落实省领导要求,切实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我们起草了《意见》。7月8日,省委、省政府以鲁发[2015]7号文件正式印发。
14:49耿庆海
二、《意见》起草过程
《意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多方征求意见,数易其稿,经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出台。
一是梳理问题。在《意见》起草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全省30多个市县进行调查研究,将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类,共整理出规划编制、实施、监管和机制体制等4类32个问题。
14:50耿庆海
二是征求意见。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先后召开5次座谈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等进行研究,起草了《意见》初稿,并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城市和部分县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意见。今年初送省发改、财政、国土等22个省直部门会签;4月份,孙伟常务副省长听取了《意见》起草情况的汇报,并提出了具体意见;5月中旬,我们将《意见》送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王军民副书记等省领导审阅,提出修改意见。
三是会议研究。今年6月2日,姜异康书记主持召开了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对《意见》进行了讨论并原则通过;会后我们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对《意见》进行了修改,7月8日,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签发了《意见》。
14:52耿庆海
三、《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5部分19条,明确了城乡规划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围绕规划编制、实施、监管和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14:53耿庆海
(一)明确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全面完成新一轮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修编,市、县(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完成乡、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城乡规划实施符合率达到90%以上,市、县(市)总体规划遥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全面建立科学编制、依法实施、严格监管的现代化城乡规划体系。
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本服务全覆盖,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坚持优化布局,科学规划城乡空间格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优化城镇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坚持绿色发展,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推广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坚持文化传承,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推动城乡建设更好地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坚持依法规划,依据规范标准编制规划,按照法定程序审批规划,依照法律法规实施规划。
14:58耿庆海
(二)从规划编制、实施、监管、机制体制等四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17项措施。
规划编制方面。科学合理的规划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基础,《意见》提出,一是提高规划前瞻性。既要立足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又要放眼长远,划定发展边界,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让规划能用、好用、实用,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二是增强规划的时效性。尽快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优先编制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综合交通、商业网点、养老服务、综治维稳、社区管理、公共文化、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水系统、旅游等专项规划编制,推进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科学确定各类项目选址,并按标准设置防护隔离带,保护好城乡资源环境。三是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提出城市、县城和乡镇人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分别不超过100、110、120平方米,规范城市道路和广场建设,杜绝建设不切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等项目。在保障城乡安全方面,编制地下管线特别是油气管道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科学指导危险企业搬迁工作,落实抗震设防标准,提升建筑抗震能力。在提升城市功能方面,建设完善的人行道系统和非机动车路线,加大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设施密度,足额配置停车设施,科学规划配置社区商业网点,提高居住区绿地率。四是彰显城市特色。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加强城市设计工作,加强四线空间管制,保护绿地、水系、基础设施用地和历史文化遗产,建成一批精品工程。
15:07耿庆海
规划实施方面。严格依据规划实施城市开发建设,一张蓝图干到底。一是规范规划许可行为。按照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土地储备、整理和招标拍卖挂牌,成片开发、集中建设。二是严格规划修改程序。城乡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修改的,必须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同时强调各市、县(市)原则上每2年组织一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定期给城市“体检”。三是强化开发区管理。严禁突破规划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区),及时调整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
15:13耿庆海
四是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提出历史文化名城应于今年年底前成立保护委员会,尽快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对历史优秀建筑和传统村落进行登记造册、归档管理、挂牌保护。同时遴选一批具有重要科学、文化和历史价值的近现代和当代建筑,列入历史优秀建筑名录和“乡村记忆”工程名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等场所建设。五是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首次提出成立地下空间(管道)运营公司,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和运营;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到2020年全省达到800公里以上。
15:17耿庆海
规划监管方面。一是完善法规体系。加强规划立法,确定近期需要提请省人大、省政府出台的规划相关条例、规章。同时要求各设区城市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出台配套规定。二是深入推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和“阳光规划”制度。重大规划事项集体决议,需依法公布的规划信息必须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接受公众监督。三是建立规划督察制度。2015年底前向所有市县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重点监督检查规划强制性内容实施情况,运用卫星遥感实行动态监管,研究制定违反城乡规划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对问题突出的进行约谈。四是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实行城乡规划决策终身负责制。对违反规划的,除予以纠正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15:21耿庆海
完善体制机制方面。一是明确主体责任。提出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职责,政府主要领导对城乡规划负总责,将城乡规划工作情况纳入新型城镇化发展考核、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出探索建立城市总规划师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推行规划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相分离;理顺城乡规划执法体制,创新规划执法管理模式。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提出将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四是加强人才交流培训。提出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轮训制度,加大对规划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领导干部管理水平和规划人员素质。
15:24耿庆海
四、《意见》实施措施
下一步,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实施步骤,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扎实推进《意见》落实。指导各地依据规范标准编制规划、按照法定程序审批规划、依照法律法规实施规划,加快建设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体系。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认真做好《意见》宣贯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的认识和了解。加大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不同层次的专题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实施规划的主动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规划管理队伍。
15:27耿庆海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根据《意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和离任审计”的规定,制定《意见》落实情况年度检查计划,重点检查能够量化、目标明确的工作任务,将检查结果作为衡量地方规划实施情况的重要内容。
新闻界的朋友们,省委、省政府《意见》提出,全面建立科学编制、依法实施、严格监管的现代化城乡规划体系,为城市规划工作指明了方向。《意见》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城乡规划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期望大家深入宣传《意见》的内容和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关心、支持城乡规划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工作水平,为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15:29陈强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请提问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提问时尽量简洁明了。
15:30记者
出台的《意见》有哪些创新,请您简要介绍一下。
15:30耿庆海
《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结合山东实际,深化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新型城镇化要求,主要有七个方面的创新:
一是在城镇功能分区方面,首次鼓励生活居住用地与无污染的产业用地等适度混合,促进就近就业,减少上班一族钟摆交通,疏解交通拥堵,方便居民生产生活。
二是在控制城市建设规模方面,首次规定了县城人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不超过110平方米,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市、镇人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分别不超过100、120平方米,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是在城市设计方面,首次提出制定城市形态、城市轮廓、建筑景观与色彩、标识系统、文化符号等要素规划导则,开展城市重要地区、主要街道和大型公共建筑群的城市设计。
四是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首次提出完成历史优秀建筑和传统村落登记造册、挂牌保护工作。
五是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首次提出各地成立地下空间(管道)运营公司,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和运营。
六是在规划督察方面,首次提出建立重点案件核查和挂牌督办制度,对问题突出的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七是在责任追究方面,首次实行城乡规划决策终身负责制。
15:39记者
《意见》中提出“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请问近年来山东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方面做了哪些主要工作?
15:40耿庆海
随着全省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土地紧缺问题日益凸显,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迫在眉睫。去年,山东被住建部、国家人防办列入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试点省份,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成立了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和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住建、人防、国土等省有关部门和试点城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试点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是确定了青岛、泰安、滕州3个试点城市,组织试点城市报送了示范工程,指导试点城市开展兼顾人防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政策法规,起草了《山东省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厘清了部门职责,明确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内容,明晰了产权取得方式。
下一步,我省将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总结推广经验,把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建设、综合管廊建设、人防工程建设等全面纳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中来。
15:46记者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记得住乡愁的工作要求,《意见》中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措施,请问我省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
15:47耿庆海
山东是历史文化大省,历史悠久,文化灿烂,遗产丰富。我们历来重视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的保护工作,从完善法规、强化指导、依法管理等方面,不断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法规体系建设。1997年开始施行的《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是全国第一部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地方性法规;1999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建委关于做好全省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的通知》,是继上海市之后的全国第二,全面构建起了历史遗产保护的法规体系。
二是积极开展名城、街区和历史优秀建筑申报认定工作。目前山东有省级历史优秀建筑372处、省级历史文化街区35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0座(全国第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0座(全国第一),基本形成了历史优秀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点、线、面三位一体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体系,各地的名城风貌、街区格局和历史优秀建筑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去年省财政投入1000万元,专项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和修编;今年投入400万元,专项用于历史优秀建筑登记建档、挂牌保护和信息化工作,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留存文化记忆提供了重要保障。
四是推进规划督察全覆盖。目前我省实现了10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督察的全覆盖,启动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15:49陈强
各位记者朋友,真诚感谢各位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宣传和报道,感谢各位为促进我省城乡规划事业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我们相信,通过各级政府、广大企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不断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城乡规划工作的良好社会共治格局,我省城乡规划工作一定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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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耿庆海介绍《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的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新一轮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修编,市、县(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100%,城乡规划实施符合率90%以上,并围绕规划编制、实施、监管和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7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杜绝建设不切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
《意见》提出,要合理确定城市用地规模,提高建设用地开发强度、投资强度和环境效益,市、县(市)和镇人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分别不超过100、110、120平方米。
规范城市道路和广场建设,各地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对各类已建和在建的广场、道路建设项目进行清理整改,今后凡不符合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不符合规定标准和所在城市实际的,一律不予批准,杜绝建设不切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等项目。
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道路路口间距超过1000米的应加设过街设施
《意见》要求,落实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有关规范,适当增加城区路网密度,建设完善的人行道系统和非机动车路线,打通“断头路”,打开封闭街区和单位大院,现有道路路口间距超过1000米的应加设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等设施;在人流量大的商业区、主干路,过街设施的间距宜为250至300米。
大城市要开展轨道交通规划工作,预留轨道交通用地。落实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增加公共停车设施,足额配置停车泊位。
统筹规划建设外环路,将过境交通引出城区,逐步解决国道、省道穿城问题。
保障城乡安全防护
毗邻生活区危险企业2020年完成搬迁
在城乡安全方面,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编制地下管线特别是油气管道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毗邻生活区危险企业的搬迁工作。
同时,落实抗震设防标准,按照不低于建筑所在地抗震设防烈度等级进行设计、施工。地震活动断层区、地质灾害频发区要适度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益性建筑要提高一档抗震设防标准进行建设;农民自建住宅要采取圈梁、构造柱、现浇楼面等必要的抗震构造措施,提升建筑抗震能力。
科学规划生活配套
新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旧居住区不低于25%
在提升城市功能方面,《意见》明确,科学规划配置社区商业网点,新建社区(含保障性住房、棚改和旧改小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做好居住区绿地规划建设,新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居住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
开发区规划管理
坚决杜绝圈占土地等闲置浪费现象
《意见》强调,严禁突破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区),坚决杜绝圈占土地等闲置浪费现象,及时调整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不断提高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和投资强度。
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西部经济隆起带内,超出法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未占耕地的已建开发区和新城(区),在纳入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或镇总体规划,并控制在合理用地规模的前提下,按照专家论证和省直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意见整改到位后,依法给予法定地位。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全省地下综合管廊2020年达到800公里以上
“山东首次提出成立地下空间(管道)运营公司,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和运营。”耿庆海介绍,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道路新(改、扩)建,应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力争到2020年全省地下综合管廊达到800公里以上。
耿庆海最后强调,为了保障《意见》落在实处,将实行城乡规划决策终身负责制,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规划的行为,除予以纠正外,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有关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撤销或者直接撤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而未处罚的,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