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业务交流7月22日下午
回复:1、没手续,就是未批先建。这个意义上讲对管理部门来说就没有必要区分。
2、城乡规划法规定: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第七节 临时建设
第六十条 在城市、镇和乡、村规划区内因公益事业、基础设施以及实施城乡规划的需要进行临时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土地使用权人同意临时用地的书面意见以及临时工程建设方案,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需办理临时用地的,依法申请临时用地审批。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进行建设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第六十一条 临时建设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批准:
(一)侵占道路和电力、通信、消防通道、人防工程、广播电视设施、防洪保护区域、公共绿地或者压占城市地下管线的;
(二)建造住宅或者建造用于商业、旅游、娱乐、教育、工业、仓储、餐饮等活动的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三)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的实施以及其他危害公共利益的情形。
临时建设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临时建(构)筑物不得改变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文件规定的用途或者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第六十二条 临时建设为商品房售楼屋或者工地建筑工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该建设项目工期;其他临时建设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六十三条 临时建设工程批准使用期限届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自行拆除临时建设、清理场地,并经原批准机关检查合格。
临时建设在使用期限内因实施城市、镇和乡、村规划建设需要提前拆除的,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拆除。
问题2:你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时候,里面的建筑规模(面积),这个数据是依据什么资料来的?
回复:1、我们有个环节叫做施工图规划核实,数据是依据技术部门提供的施工图审核报告。
2、我们一般是这样做的:开发类项目是测绘公司提供的施工图预测报告;一般项目是图审报告上的数据。
3、南京:由开发商作出承诺,发工程证的时候直接按开发商申请的面积来发证。核实的时候,超出的面积全部作为违法建筑来处理。(http://www.xhut.cn/archives/6485)
4、大连规划局只管发许可,其他一切技术审查都外包。每年公开招标,指定几家单位,建设单位可以自由选择。出了问题,第三方的责任,与规划局无关。
问题3:设计院提供的图纸出图章的有效期过期了、还可以吗?
回复:不可以。
问题4:校园内的运动场改造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
回复:1、必须办理。依照原审批的方案、总平来办。
2、总平有就行,不发证。要钱可能就得去走手续。
3、你不对那个项目进行许可,他无法拿到上级配套资金。
4、项目名称是:运动场改造项目。
5、运动场改造项目,不是专教育金费的么?设计出一套方案,教育局认可,只要不是建筑的,然后施工图出来,预算一打,做个包装文件就可以上报了呀。图纸存档,然后最终审计核算。
6、学校项目本来就是免缴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好不好。
7、地方规定,而且要分是不是义务制教育。
问题5:大家各地都实行乡村规划许可没?
各地情况不同,有些城市是城市总体规划全覆盖整个市域了,没有乡规划区和村庄规划,所以也就没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了。
问题6:现在办理工程许可时大家都要盖审图章的图纸吗?审图机构要我们给总图盖章后才审查合理吗?
回复:1、恩,做为附件必须的。
2、合理,我们规划先审查,然后他们再看其他的。
3、江西省有文件规定必须是图审通过的。
4、辽宁是持工程许可方接受图审。
博客上讨论过这个问题,反正就2种情况,都可以的。
问题7:涉密单位是否办理规划相关手续?
回复:1、一般涉密单位都不来申请,还怎么办。
2、不申请就不办。
涉密不是口头说说的,要有文件规定这个事情是涉密才行。
问题8:编制规划基础资料收集是谁家的事?
回复:1、资料收集是编制单位的事,规划部门配合提供。
每年各相关部门都会有自己的统计数据的,一般开个介绍信就成了。
2、总规的编制主体是当地政府,资料理应由委托单位也就是编制主体也就是当地政府提供,符合行政管理规范的做法是:由设计院向当地政府请示列出需要资料清单,当地政府发文并附资料清单到各部门收集意见或资料后完整交给设计单位,部分需要与工作部门直接对接的资料请设计单位持单位介绍信本人工作证到各部门自行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