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业务交流7月10日上午
问题二:道路的规划条件该如何出具?
一般就是长度、宽度、断面、管线、绿化等。
问题三:选址意见书是放到发改委还是,放到国土局的?
回复一:选址意见书是发改委立项的前置条件,也是环保局和国土局的前提,发给建设单位
保险的做法是先发选址意见,上述3家可以开展前期工作了,等他们出了立项、土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后,落实土地指标后,再发选址意见书。
城市道路拥堵停车位不足问题讨论:
一、规划审批的时候,早一期的小区,有沿街商铺的,退距不够,商铺的停车位是放在小区内平衡的,而商铺又是对外经营,最终导致这一批的区域占用公共空间。商业建筑,随意更换业态,有的时候会在社区内增加中心级别的商业业态,也会导致交通的问题产生。对沿街的工商管理审批中,并没有与原来的规划设计初衷对接,结果业态发展后,配套设施指标严重跟不上,这也会导致一系列问题产生。种种种问题,表明未来的城市管理,必需要进入一体化。市场决定业态,但是业态落实之前,是不是可以针对性的要将配套设施给配全了才能落地?如果停车位严重不足的,是不是可以取消它的选址?
以后的规划管理中,发证的时候,证上要体现的内容主要是哪些?与其他部门可见的文件中,体现规划强制性的内容又应该是什么?这些内容能不能确保社会的公益性?
二、首先还得要建立起城市管理的一体化,站在一体化的角度去合理的管理城市,如果还是产生问题,有可能是容量不够再对外拓展,往卫星城疏导,发展城际交通,公共交通等,多建小路网,多发展公共交通,城市功能向卫星城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