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交流6月29日上午
回复:应标明,可在总图中涉及到哪栋楼就在其所在位置标明哪个户型不满足日照要求,在总图说明中同时注明
- 国家森林公园里面要改造道路,是否需办理用办理选址意见书?
3. 关于房地产开发商上交的建安劳保费和工程配套费,应该如何处理?2012年上交的,现在房地产问这笔费用是否可以退回?
回复:配套费收了交财政,涉及不到退
- 土地证为居住,居住配套的商业是否可以销售?
回复:1.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应该可以销售,当应明确各自的占比;
- 如是土地证是住宅,可应办理为住宅,不能改变用途
5.如图中所示阳台,是否按半面积计算?
阳台示意
回复:1.阳台中的柱子为装饰柱,不能涂黑,且该柱子不是和楼下的接在一起,该阳台不在主体结构内,应该按照半面积进行计算,
2. 如果楼上楼下阳台是连着,不断开的,按全面积进行计算,可看具体的建筑结构图、建筑立面图、剖面图进行确定是否为主体结构。
- 请教,已批的住宅楼,要将地下储藏室,变更为地下停车场,这个变更程序是否能走?
回复:1.已经建好的项目,不能做附图变更;
- 按照规划审批的内容建了储藏室,现在提出诉求想改建成停车场,这个要他们找建设局申请,建设局要做安全鉴定,消防要出意见,让建设局去审批是否同意,当中需要规划意见的,建设局来函征求意见,规划只要回复停车场项目与城市规划是否相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