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交流6月29日下午
住户违法,规划局下停工通知,同时报城管综执局。下给小区物管和业主
应该是处理房屋所有权者,要考虑住户和开发商出售关系
物业公司、城管局、建设局都要管,从违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建筑结构方面考虑更多一点,当然肯定是违法建设了,但不在规划局的职责内。
2、我们这里国土审计以后出新问题了,三五亩的一块地也要征询规划意见,前两天局务会用地科提交的地块都小得没法看,还要核定规划设计条件,我觉得应该打回储备中心让他们凑够规模再来征询,大家探讨一下好吧
都要靠地方规定来规范,而且征用和出让是两个工作,出让面积大于等于征用面积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八条:第八条建设项目地块规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原则上应当按规划控制道路红线围合的街坊进行整体规划建设;对无法成街坊整体开发的用地,应当在同一街坊内整合周边可开发用地,统一开发建设。 (二)不能成街坊整体开发的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不得小于0.67公顷(净用地10亩)。非住宅项目建设地块面积不得小于0.20公顷,其中涉及高层建筑开发项目的建设地块面积不得小于0.30公顷。 (三)不能被整合,且地块面积小于0.2公顷或地块宽度(进深)小于30米的
畸零建设用地,不得进行单独开发,原则上只能用于公共绿地、城市道路和公益性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的建设。江苏也有这样的规定。
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48号令)2014年实施——第六条建设用地使用和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符合集约利用、整体实施的原则,除公益性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外,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应当满足最小开发单元的要求。其中,居住项目应当不小于10000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等公共设施项目应当不小于8000平方米。
3、探讨一下,我们的规定是局文件,市政府转发的。国土局的规定是省厅下发甚至是部里下发的。如果发生冲突,原则上应该按照人家的来不是么
技术规定是市人大审批、市长签发的。
当国土与规划出现矛盾的时候,上报请示市政府就好了。
4、工业用地怎么办理产权证书
土地证还房产证?规划局只管规划核实。
5、工业用地上盖两栋11层的公寓,可不可以?
不可以,工业区内建设住宅有明确规定,一般是不可以建设成套住宅,也有地方规定不可以建设职工宿舍。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即24号文),工业用地上用于办公、倒班宿舍等等配套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不能超过本地块7%。(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可以建办公、倒班宿舍、职工食堂等等,车位不作要求。工业项目又不是公共建筑和住宅,配什么车位。
工业项目的审查按道理要重点审查其生产工业和流程,然后根据这些退出需要的配套,再根据这个确定他们的合理性。可以勉强制约他一下。
特殊工艺的工业项目如何做到1.0?重型机械不能在2层,只有盖办公拉容积率
6、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比如一个小区,你们地面停车位配置多少,怎么确定的?(象我们小区带有商业配套的,以前做的时候,这个商业配套的停车位是整体平衡的,在实际使用中,小区是封闭管理的,这个配套就用不上了,然后这门口停车位严重不足)
我们地面停车没标准,全部按1:1配套停车位,地下也行
商业另外算停车位,而且确定具体停车地点
7、请问电子商务用哪个性质是什么?
b类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