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交流6月4日下午
问题2:请教各位,《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2条的“其他依法实施城乡规划行政处罚的部门”可以包括当地政府吗?比如县区政府或者乡镇政府?(就是对于违建可以由当地政府进行处罚吗?)
回复:政府不能直接处罚吧。通过有执法权的单位实施,如城管部门。
问题3:有一幢商业大楼,还未规划核实,在屋顶面违建一千多平方米,怎么处理?
回复:不予规划核实。
问题补充:根据江苏省规划条例,前款所称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应当限期拆除的情形,擅自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住宅底层院内以及配建的停车场地进行建设的。这属于在建筑物楼顶建设的。现在建设单位想补办楼顶的规划许可,有的认为按条款,必须拆除。
回复:1、三不验收:有违法建设不验收,改变性质不验收,配套不齐不验收。
2、首先要在技术上确定能够保留,其次在管理上确定能够保留,最后才是行政上确定保留。
3、无法改正的只能拆除。
问题4:110kv高压线边导线距建筑的安全距离是多少米?
回复:5米。
问题5:规划许可前公示和听证会是并列的吗?
回复:规划许可批前公示应告知听证权利,如果有周边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应当进行听证。
问题补充:但是只在项目现场公示,有些业主说没看到。另外,有公示照片的。
回复:1、没看到是他们的事情。你叫建设单位拍张照片给你拿来。就跟去年我们处理意见事情一样,公示图都贴到另外一家门口了,他们硬说他们没看见,你有什么办法。
2、网络公示和现场公示应当同时进行。
3、为了避免周边居民说看不到公示牌,公示牌应当在周边居民主要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开发商怕周边居民看到,往往树立公示牌后立即搬走。现场批前公示应三次到场:第一次指定位置,第二次拍照取证,第三次到期验收。程序尽量规范些,行政诉讼大都输在程序不合法和报件不齐全上。
问题6:核发完了用地许可,给建设单位一个建设工程设计条件让他们自己去做修建性详细规划,你们给的建设工程设计条件都包括什么内容。
回复:http://www.xhut.cn/archives/9897
问题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3.2 建筑高度控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人建筑高度内:
这个平屋顶高度到底是到屋面面层还是女儿墙顶点?怎么把握?
回复:1、这个空子是分建筑高度控制区和非控制区的。控制区是女儿墙定点,非控制区就到屋面面层。
2、按新防火规范来,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3、这个是防火规范中的建筑高度计算方法
有些地方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有详细的关于建筑高度的计算方法。
问题8:专项规划,是由谁来负责组织编制呢?比如环卫规划、基础设施规划这些
市规划局负责?还是各专项业务单位负责,规划局协调?
回复:1、业务单位负责,都由规划局编,规划局要累死啦。再说相关的专业内容还是人家掌握。
2、对,而且还编不好。
问题补充:有没有专项规划编制主体规定依据?
回复:规划条例。
问题9: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贴临建设,有问题?
回复:需要设置防护绿带。
问题10:总规指标以外的工业园区怎么报批?
回复:先解决土地指标,再做工业园区总规控规,该谁批谁批,批完可办规划手续。
问题补充:土地指标已解决,工业园区总规市级人大批吗?目前在总规确定的控制区以外,增长边界以内。
回复:市政府批,人大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