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

admin10年前法律法规规范1260

2014年8月,国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下称《指导意见》),圈定现阶段中国生产性 服务业的重点行业: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和品牌建设。
生产性服务业这一概念自上世纪70年代被学术界提出以来,一直在演化;其基本定义是指,从企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分离 和独立发展起来的,主要为生产经营主体而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其本质上是一种中间投入。眼下,中国正在学习的德国工业4.0模式,涉及大数据、物联 网等应用,与生产性服务业息息相关。
《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生产性服务业的应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积极发展定制生产,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值 得一提的是,眼下,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各地标准并不统一。以上海和北京为例,前者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农业服务、制造维修服务、建筑工程服务、环保服 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批发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及教育服务等12个类别,涉及32个大类,104个中类及199个小类;后者 则把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流通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五大类别。

 

和我们规划管理相关的内容如下:

——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 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示范区促进生产 性服务业发展与土地利用工作的协同指导。

文件全文不转发了,摘要原文是这样的:

(四)完善土地和价格政策。
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促进节约集约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 改革试点区域,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示范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土地利用工作的协同指导。

 

相关文章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全文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是由我国人多地少...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

中共陕西省委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2020年10月18日)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认真落实...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漳政办〔2014〕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15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污水排入城镇排水管网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关于简化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4号)全文

苏政办发〔2022〕2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

南京市农村地区规划实施管理暂行规定

南京市农村地区规划实施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农村地区建设行为的规划管理工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农村建设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